(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院另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院制定。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35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办理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偿还。